徐**、辽宁上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

来源: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4-03-05 浏览:954

审理法院:海城市人民法院

文书类型:民事裁定书

案       号:(2023)辽0381民初5694号

法院观点

本院认为: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准许。


案件结果

故本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
准许原告徐**撤回对被告辽宁上海城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。


案件受理费25元,由原告承担。

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