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**、辽宁上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
来源: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
发布时间:2024-03-05
浏览:954
审理法院:海城市人民法院
文书类型:民事裁定书
案 号:(2023)辽0381民初5694号
法院观点
本院认为: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准许。
案件结果
故本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准许原告徐**撤回对被告辽宁上海城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。
案件受理费25元,由原告承担。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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