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2023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创建于辽宁省鞍山市,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坚持恪尽职守,服务社会,与时俱进的理念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由3名合伙人共同创办,由刘言君律师担任律所主任。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,本所多名律师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。在诉讼、仲裁领域,本所律师具有深厚经验和良好信誉,在各省法院、各类仲裁机构均有大量的成功代理记录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。业务范围包括仲裁、诉前、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、执行等不同的诉讼阶段,金融、银行、保险、房地产、建筑、婚姻、侵权等多项民事、刑事、工伤业务领域。本所律师专业素养深厚,兼具高超的沟通能力与分析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,能够智慧有效地帮助客户解决纠纷,保障权利,维护尊严。
辽宁仁远律师事务所秉承着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,在原有执业律师发展前提下,多方位引进全面发展的年轻知识性律师人才,鼓励年轻律师多方位发展,秉持着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,多次开展
“法律服务进社区”等公益活动。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,以兼济天下的朴素情怀积极投身于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进程。【查看更多】